認識地震


臺灣位於環太平洋地震帶上,受到板塊擠壓作用的影響導致地震頻繁。地震引致之大規模破壞是所有自然災害中最具毀滅性的災害類型。常見的直接性破壞包括斷層破裂、地表錯動、山崩、地裂、土壤液化、橋梁損害及建築物損害等。

地震發生的原因:地震可分為自然地震與人工地震(例如:核爆)。一般所稱之地震為自然地震,依其發生之原因又可分為:

1. 構造性地震。

2. 火山地震。

3. 衝擊性地震(例如:隕石撞擊)。

其中又以板塊運動所造成的地殼變動(構造性地震)為主。 由於地球內有一種推動岩層的應力,當應力大於岩層所能承受的強度時,岩層會發生錯動(Dislocation),而這種錯動會突然釋放巨大的能量,並產生一種彈性波(Elastic waves),我們稱之為地震波(Seismic waves),當它到達地表時,引起大地的震盪,這就是地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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